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归档,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0年学校各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执行。
2.各二级学院2020届毕业生集体照片(纸质与电子版同步归档,电子版请发至邮箱bjdxdag@163.com,请务必注明学院、专业和班级)
3.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时间
1.学校党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各二级学院形成的教学档案材料和其他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材料、产品生产类档案和出版物类档案在6月底前归档;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在本月底前归档;
2.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3.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4.仪器设备类档案应当在完成验收后的六个月内归档;
5.各立卷单位形成的人物类档案和实物类档案即时归档;
6.重大活动类档案应当在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各单位应按要求整理组卷装订,按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做到立卷规范,归档材料齐全、完整。档案馆负责业务指导及档案的验收。请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兼职档案员切实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按时顺利完成本单位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2.涉密档案单独立卷归档,其中涉密归档材料的移交目录请用涉密计算机打印或手工填写送交档案馆。
3.归档单位移交档案材料时须在《宝鸡文理学院档案移交目录》上登记并由档案馆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归档所需的案卷封皮从档案馆领取,卷内文件目录格式(附件2)附后。
四、移交地点及联系电话
石鼓校区行政楼四层档案馆401室
联系电话:3368965;3366029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4、卷内文件目录模板
档案馆
2021年6月9日